全国工商联:钢铁“僵尸公司”要斩立决

  截止到去年11月底,26个省公布的数据显示,已完成去产能7200多万吨,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钢材市场特别是建筑钢材市场供需关系有所改善,价格有所回升,全行业1—9月份销售利润率由上年的负值转为1.27%,实现了全行业扭亏为盈。

  位列“叁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之首的去产能,虽然指标完成了,但目前已去除的产能主要是小型公司的落后产能和低质量的“地条钢”,而对钢铁行业影响最大的“僵尸公司”和“僵尸产能”,还没有全面处置,钢铁行业仍处于微利状态,销售利润率比全国工业行业平均水平低叁倍以上,仍居末位。

  目前去产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以平均化代替市场化,以指标化代替标准化,影响去产能效果。用行政化去产能,只适用于违法、违规公司;不适应于合法、合规又不亏损的公司。用平均分配指标砍一刀的办法,于法无据,不符合依法治国的国策。

  为此,全国工商联两会提案建议:

  1.去产能要坚持优胜劣汰原则和统一的标准。目前,落后产能还有3000多万吨,各地要严格执行标准,依法依规压减产能,遵循钢铁生产规律和工艺流程长等特性,深入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去产能措施,防止“一刀切”,使去产能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效。
  2.对长期亏损、靠补贴和贷款维持存活的“僵尸公司”,应促使其加快退出。2016年亏损公司的钢产量约1.3亿吨,其中持续叁年以上严重亏损、2016年继续亏损、资产负债率再度上升的公司有10家。建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有关省市加快对“僵尸公司”的处置进度,尽快为钢铁行业创造一个供需协调、价格合理、利润率适中、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用中频炉生产建筑钢材的“地条钢”要依法清除。
  4.去产能奖补资金应尽快到位,并坚持国企与民企一视同仁。据全联冶金商会调查,河北省2016年1至11月已完成全年去产能任务1600多万吨,其中96%是民营钢铁公司去除的,但民营公司基本没有得到奖补资金。建议在政策设计上,要统筹考虑公司人员安置、地方经济增速下降、产业结构调整等问题,统筹做好综合性制度安排,发挥政策组合效果。在奖补资金安排上,应不分公司性质和规模大小,一律按去产能数量挂钩,公平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