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发改委和工信委获悉,为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河南对限制和淘汰类钢铁公司的用电加价幅度进行了进一步上调。
新华社28日消息,据介绍,用电加价幅度上调包括两大类:
一是对钢铁公司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即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实行加价。其中,淘汰类由每千瓦时加价0.3元调整为每千瓦时加价0.5元;限制类继续维持每千瓦时加价0.1元;未按期完成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中化解任务的钢铁公司电价参照淘汰类执行。
二是对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以外的钢铁公司,按工序能耗推行阶梯电价政策。
其中,第一档不加价,第二档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叁档每千瓦时加价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