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投资报》2月15日报道:越南中钢住金钢铁公司、南方钢板有限公司、南金钢铁股份公司和东亚钢板股份公司4家公司坚持要求越南工贸部竞争管理局在对来自中国和韩国的进口镀锌钢板反倾销调查终裁结果中,采取反倾销措施,以阻止进口。
越南工贸部正是应上述4家公司的请求于2015年底展开调查,并自2016年3月到2016年9月1日止实施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8家公司被征收4.02%-38.34%的反倾销税,而韩国的公司被征收12.4%-19%的反倾销税。
中国国际商会和韩国浦项均积极进行应诉,要求越南认清产物的差异性。至今,越南主管部门尚未作出最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