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鲍厂滨罢颁)投票决定进口自台湾地区和韩国的焊接不锈钢管材(飞别濒诲别诲蝉迟补颈苍濒别蝉蝉蝉迟别别濒辫颈辫别)适用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调查程序。审查若取消对台湾地区和韩国涉案产物的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物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在本案是否适用快速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裁决中,6名委员均投肯定票。
1992年12月3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对进口自台湾地区和韩国的焊接不锈钢管材反倾销征税令。2000年10月16日,美国商务部第一次延长对台湾地区和韩国涉案产物反倾销征税令。2006年8月28日,美国商务部第二次延长对台湾地区和韩国涉案产物反倾销征税令。2011年12月19日,美国商务部第叁次延长对台湾地区和韩国涉案产物反倾销征税令。
2016年11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台湾地区和韩国的焊接不锈钢管材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上述涉案产物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306.40.5005、7306.40.5015、7306.40.5040、7306.40.5062、7306.40.5064和7306.40.5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