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所有“地条钢”违法生产公司已整治完毕

  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多措并举淘汰落后产能。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行为,切实将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自11月27日以来,全省持续开展了“地条钢”违法生产排查整治行动。经排查,全省“地条钢”违法生产公司绝大部分于2011年前建成,少数于2013年前建成。经过全面整治,12月10日前全省所有“地条钢”违法生产公司已按照彻底断电断水、彻底捣毁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没收生产原材料、彻底没收产物“五个彻底”要求整治完毕。

  “地条钢”违法生产问题,暴露出我省部分地区和相关部门在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依法监管履职、树立正确政绩观、践行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等方面还不够到位。自11月30日起,我省启动专项问责,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员。省主要领导分别约谈了有关设区市市委书记、市长,要求违法生产问题严重的设区市向省委、省政府作出书面检讨。目前,省委、省政府已责令徐州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令新沂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新沂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对徐州市市长、分管副市长和新沂市委书记追究领导责任,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新沂市政府分管负责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作出免职处理。徐州市及新沂市的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等党纪政纪处分。对省发改委、经信委、质监局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处分,责成省发改委、经信委、质监局给予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政纪处分。相关地区的责任人员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等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华达钢铁公司负责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发展观。继续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用市场手段、法治思维做好其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去产能工作。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调整优化全省钢铁、化工等行业生产力布局,加强源头管控。以整治“地条钢”违法生产问题为契机,结合“两减六治叁提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坚决取缔违法产能,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防止违法产能死灰复燃,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加大督查检查和问责力度,形成令行禁止、求真务实、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将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注重用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动力转换,切实摆脱传统路径依赖,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增强江苏经济整体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