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对钢铁等行业水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提要求

  加快工业公司提标改造是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太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重要任务。2012年以来,国家强化了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订和实施,钢铁、炼焦、化工等行业陆续执行新的排放标准。为加快推进工业公司提标改造,确保水污染物达标排放,近日山西省环保厅印发了《对于加快推进钢铁、化工、煤矿等行业水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的通知》。

  一、摸清底数,分类处置,制定方案,实施改造

  各环保分局、各县(市)环保局、各开发区环保部门,市(太原,下同)环境监察支队结合日常环境监管和专项检查等方式,组织对辖区内钢铁、炼焦、化工、纺织染整、制革及毛皮加工、煤矿等重点工业公司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公司水污染物排放现状。

  在调查摸排的基础上,对照标准,认真梳理,针对公司实际实施分类处置,制定本辖区重点工业公司提标改造实施方案,并于12月15日前报市局总量处备案。要对辖区内污染物排放浓度或排放总量超过现行排放标准的公司,下达限期完成提标改造任务告知书,督促其尽快完成提标改造任务,严格执行本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定期调度,加强监管

  建立定期通报调度制度,每季度初报送辖区内工业公司提标改造进展情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达标治理工作进展缓慢的,及时下达警示通知,推动公司落实整改措施。对未按期完成改造任务、超标排污的公司实施按日计罚、停产限产等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倒逼公司及早完成提标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