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应该如何促进钢铁公司正向分化?
许召元:第一,由于国有钢铁公司普遍承担较重的社会职能,因此,应当督导国企以及地方政府尽快分离国企办社会的负担,禁止政府对国有公司的补贴。让这些公司能够轻装上阵,与民营公司以及其他类型公司能够公平竞争。
第二,严格执法,为公司创造公平的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税收、能源价格、人力成本环境。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时候,公司在执行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时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特别是效益差的公司,不可避免地会在这些方面减少投入。地方政府有时也难以严格做到按照规定的标准来要求公司,那么,在目前情况较好的时候,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促使公司保证生产的安全、环保、质量,完善设备、实现达标排放。
第叁,构建有利于促进行业分化的机制。建议在全行业内部实行碳交易,让高效率的钢铁公司可以出售多余的碳指标,低效率的钢铁公司需要购买碳指标,这样就会让好的公司有更好的效益,差的公司付出更多的成本。用市场化机制促进正向分化。
第四,进一步落实好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统一标准,足额征收排污费。促进公司在这个过程中提高生产质量水平,进行转型升级(爱基,净值,资讯)。
第五,更好地促进公司进一步加强创新,转型升级。我国钢铁公司在高端产物方面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在公司效益相对较好的时期,应当结合国家政策鼓励和引导,促进公司更好地向高端化发展。
第六,落实好国家对于限制“两高一资”产物出口政策。通过更大力度的区别化的贸易政策,引导高附加值钢铁高退税,低附加值钢铁不退或加征关税,鼓励高附加值钢材出口,这样既可以减少由钢铁出口引起的国际竞争和国际贸易摩擦,又有利于国内钢铁市场化解产能过剩,促进转型升级这一个目标的实现。
经过近几年的调整,到今年9、10月份中国经济出现企稳向好的现象,一些需求也有所回升,再加上钢铁去产能取得一定效果,在这两方面共同作用下,目前钢价回升,整个行业的经营形势出现好转。但是,长期来看,产能过剩的矛盾仍然存在,在这个期间,应当做好促进公司分化的工作,促使钢铁行业能够公平竞争、良性发展,为下一阶段更好地利用市场机制化解产能过剩奠定好的基础。
此外,在分化的基础上,通过一些支持性政策促进公司退出。具体而言,首先,不要过于强调公司内部消化富余职工,要充分发挥全国劳动力统一大市场的优势,降低国企内部安置职工的压力,减轻去产能的困难。此外,应当增加对退出公司的补助。目前,国家为促进钢铁煤炭公司退出产能设立了1000亿元的转型升级基金,但是该基金主要用途限定于解决产能退出过程中所伴随的人员安置问题。但是,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民营公司由于用人机制相对灵活,在去产能过程中,相对于人员成本,债务成本和投资成本是民营钢铁公司更为关心的问题,因此,目前基金用途的限定成为约束民营钢铁公司去产能的一个障碍。所以建议对每吨钢征收转型升级基金,对投资给予一定补贴。
根本举措在于大幅提高产业集中度
记者:长期来看,钢铁行业去产能的重点是什么?
许召元:从长期来看,化解钢铁行业的治本之策是大幅度提高市场占有率,把化解过剩产能变成公司内部行为。
这主要由钢铁行业产业特性所决定:钢铁行业产物同质性强,生产连续性高,重资产调整困难,公司难以通过品牌实现差异化经营,并且难以及时调整产能适应需求变化。而从全球看,钢铁等同质性行业也都是高集中度的行业,这样可以更好地协调行业内钢铁产量,来应对波动的市场需求。
提高钢铁行业的集中度能够把外部问题内部化,即把平衡发展的问题变成行业内部几个大的公司集团自己的事情,这样一来,随着市场需求的波动,公司就可以内部进行产能和产量的调整,以应付市场需求波动,维持整个行业的均衡发展。长期来看应该是这样一个方向。
应当采取多方面的措施促进产业集中度的提高。首先,还是要坚持通过完善公平统一的竞争环境,促进公司分化,防止低效率公司通过更低的环保、质量、安全等成本增加利润,增加低效率公司被兼并重组的意愿。其次,要继续通过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鼓励公司按照自愿原则进行兼并重组。最后,不利于钢铁公司分化的政策应该及时调整,例如,目前规定兼并重组的公司,需要相应减量化重组,这就很不利于公司的兼并重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