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钢铁产物做出反倾销调查初裁

  欧盟委员会(欧委会)12日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管产物做出反倾销调查初裁,并决定实施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措施。

  该初裁涉及湖南、湖北和江苏省的四家无缝钢管公司、其合作生产商及其他生产商,所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率为43.5%至81.1%。

  根据欧委会发布的消息,欧盟无缝钢管业保护委员会于今年1月向欧方提出上诉,欧委会于2月开始调查。由于中国仍在欧盟“非市场经济体”名单内,此次选取了墨西哥作为“替代国”,来核定相关成本与价格。

  欧委会说,该案参考了6月份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发布的对于针对非欧盟国家倾销产物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规定。

  针对欧委会的裁决,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12日发表谈话指出,中方对欧盟近期在钢铁领域表现出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表示高度关注和担忧。

  该负责人表示,欧方不顾中国公司的积极配合和抗辩,继续使用不公平、不合理的“替代国”方法,裁出高额税率,严重损害中国公司利益。中国政府希望欧盟严格遵守世贸组织相关规则,审慎使用贸易救济措施,充分保障中国公司抗辩权利。

  该负责人强调,欧洲钢铁困境的根源在于经济增长乏力,而非中国产物冲击。同时,中欧在钢铁领域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中国钢铁业的发展给欧盟用钢行业和装备制造业都会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中方愿意加强与欧方的交流和沟通,妥善解决当前钢铁产业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