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好工作部署。结合全省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自7月中旬起至11月底,组织环境执法业务骨干,对行政区域内钢铁行业重点公司每周检查一次,重点排查钢铁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限制生产或者停产整治措施是否执行到位、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和运行情况,着力发现一批、解决一批、曝光一批突出的钢铁公司环境违法问题。
二是抓好信息调度。安排专人跟踪专项检查信息网上填报情况,每周五定期汇总全省检查信息,并对工作滞后的市州予以通报。组建全省执法人员工作蚕蚕群,每周调度各地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全面提升专项检查质量。
叁是抓好督查指导。成立由分管厅领导带队,厅纪检监察室、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参与的督查组,对地方钢铁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及现场抽查等方式,掌握有关地方环保部门钢铁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整改意见,促使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