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对进口冷轧不锈钢发起反倾销调查。2014年12月22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决定对自中国大陆、泰国、马来西亚、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进口的冷轧不锈钢发起反倾销调查(印尼海关税则号为7219.32.00.00、7219.33.00.00、7219.34.00.00、7219.35.00.00、7219.90.00.00、7220.20.10.00、7220.20.90.00、7220.90.10.00和7220.90.90.00)。
美国对中国线材双反案作出肯定性产业损害终裁。2014年12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合金线材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作出产业损害终裁,裁定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物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根据该裁决,美国将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对自中国进口的碳钢合金线材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2014年2月,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合金线材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4年11月,美国商务部对此案作出终裁: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物存在倾销和补贴,并裁定了倾销幅度和补贴率。
巴西对中国中厚板作出反规避终裁。2014年12月19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和乌克兰的中厚板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自中国进口的厚涂板(南共税号7725.40.90)和含硼中厚板(南共税号7210.70.10)存在规避行为,普遍税率均为211.56美元/吨;自乌克兰进口的含硼中厚板(南共税号7210.70.10)存在规避行为,普遍税率为261.79美元/吨。2014年4月,巴西对原产于中国和乌克兰的中厚板进行反规避立案调查。
马来西亚对进口热轧钢板作出保障措施初裁。2014年12月12日,马来西亚对进口热轧钢板作出保障措施初裁,进口热轧钢板激增对马来西亚国内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因此决定对进口涉案产物征收23.93%的临时保障措施税,为期200天,自2014年12月14日起正式实施。2014年8月,马来西亚对进口热轧钢板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加拿大对中国螺纹钢作出双反调查终裁。2014年12月1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颁叠厂础)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土耳其的混凝土钢筋作出反倾销最终裁定,中国反倾销税率普遍41%,其中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17.1%。同时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混凝土钢筋作出反补贴最终裁定,补贴金额普遍469元/吨。2014年6月1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土耳其的混凝土钢筋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4年9月11日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初步裁定。